危废暂存间的标识标志设置需遵循国家相关标准,主要包括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 18597—2023)和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》(HJ 1276—2022),以确保安全警示和环境污染防治。
标识标志的分类与内容要求
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分为三类:危险废物标签、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、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志。
危险废物标签:要粘贴在容器或包装物上,内容包括废物名称、代码、主要成分、危险特性、产生日期、重量、产生单位及联系方式等,并对应设置二维码实现“一物一码”。
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:用于标识暂存间内的不同贮存分区,需标明分区存放的危险废物种类信息。
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志:设置在暂存间入口处,可采用横版或竖版形式,用于标识整个设施的用途。
设置位置与方式
标志应设置在醒目、易于观察的位置,避免被遮挡。
危险废物标签需根据包装类型确定位置:箱类包装位于端面或侧面,袋类包装位于明显处,桶类包装位于桶身或桶盖。
贮存分区标志宜设置在分区前的通道位置或墙壁、栏杆等处,可采用附着式、悬挂式或柱式固定形式。
贮存设施标志应设置在暂存间外入口墙壁或栏杆显著位置,若设施位于建筑物内,可设置在区域边界或入口处。
制作与尺寸要求
标志的尺寸、设置位置、方式和高度在同一场所内宜保持一致,以确保统一性和警示性。
标签尺寸需根据容器容积大小选择,有很低尺寸要求,可按实际需要放大。
标志材料应坚固、防渗,与危险废物相容,确保耐久性。
管理与合规性
危废暂存间需明确专人管理,建立台账并配备电子磅等记录设备,确保危废入库、出库信息可追溯。
不同类别危险废物要分区存放,并设置隔板或隔墙隔离,分区标志需清晰对应。
未按规定设置识别标志属于违法行为,可能面临行政处罚。